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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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睡心。總相如是。隨別細分。分段生死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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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惡。惡道分段義別三階。一凡夫所受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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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四住為緣。二十信所受惡業為因。四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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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緣。悲願隨助。三種性已上至初地受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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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悲願正緣。四住隨助。若無惡業。苦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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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是故用彼惡業為因。若無悲願則不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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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用彼悲願為緣。故涅槃云。地前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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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所有微塵等業。以願力故。一切悉受。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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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願力。當知。亦以悲力故受苦。善道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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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三階。一凡夫二乘乃至大乘十信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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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業為因。四住為緣。二者種性解行所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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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為因。四住正緣。悲願隨助。三地上所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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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為因。悲願正緣。四住隨助。變易有二。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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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中變易生死。二妄識中變易生死。事中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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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義別三階。一是羅漢辟支所受。用事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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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空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二是種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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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所受。用事識中法空之觀以為正因。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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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緣。三地上所受。事識中非有非無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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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解以為正因。無明為緣。妄中變易亦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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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一地前所受。用妄識中一切妄想依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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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二地上所受。用妄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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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切妄想依真之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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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八地以上所受。用妄識中唯真無妄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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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之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問曰。唯真無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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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觀。能令妄智更不牽後。云何能與變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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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釋言。此觀望後同類。雖不牽生。望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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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非不能生。故得為因。此等觀別。如前八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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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中具辨。前分段死。因故緣新。由是因同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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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差異。此變易死。緣故因新。為是緣同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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