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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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金剛。第二通取非想地中見修兩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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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金剛。先就初義開合辨相。總之唯一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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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礙。或分為二。一者法智。二者比智。言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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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謂欲界中滅道法智。此能治非想修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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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說之為金剛也。何故唯取滅道法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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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苦集。釋言。欲界滅道二境細於非想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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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觀細離麁。是故觀彼欲界滅道。能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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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修道之結。欲界苦集麁於非想。觀麁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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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離細。是故不取苦集法智為金剛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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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智者。所謂苦集滅道比智。此比智中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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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想對治無礙為金剛矣。或分十三。滅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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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智即以為二。苦集及道三比為三。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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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說五滅比有八。謂觀初禪乃至非想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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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滅合為八也。以此通前合為十三。問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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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何不分八。唯分滅比。釋言。上界八地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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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為法。互相因起故合觀之為一道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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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滅是無為法。隨其所滅分別各異。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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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起故別觀之。或復開分為五十二。如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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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前十三智但觀諦理。一一智中皆四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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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離分有五十二。何者四行。如前四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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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釋。苦下有四。謂苦無常空與無我。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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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下道如跡乘是其四也。或分八十。如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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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此之八十根本二十。何者是乎。即就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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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智中開道比智。以之為八。謂觀上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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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道故。以此通餘合有二十。此二十智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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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觀。故有八十。一義如是。次就非想見修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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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開合辨相。總之唯一非想對治。或分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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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想地見道對治。二非想地修道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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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分為三。一者比忍。二者法智。三者比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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