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文句記

法華文句記 · 唐 · 湛然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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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故神力品題雖云神力,品內云「為囑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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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經故,乃以如來四法囑累上行」等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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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先移〈囑累〉次移〈神力〉著〈囑累〉後。又〈囑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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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初云「現大神力」,〈神力品〉內有囑累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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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二品俱移向後。若俱移向後,不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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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重張,不可兩品前後,若有前後,還失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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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若言經文次第,不輕已後即合勸持,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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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以神力而間雜之?寶塔慕覓宣弘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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秖應次以〈持品〉續之,何得許以〈調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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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若其品次不依羅什,理須一切並依《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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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今經聲聞一萬二千,《正經》但有一千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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歎聲聞德乃有一十一句,歎菩薩德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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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句,與《妙經》及《論》復不相關,何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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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違《正法華》,而嫌《妙經》違《論》。又《正經》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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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云「光世音」,「光」「觀」聲同,便即書之。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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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依「光」釋義?寶掌菩薩離開為二,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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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印首也。掌已是手,復加頭首離為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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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天子以大梵冠首,亦云「三萬天子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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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迴梵文大梵字不盡。別序中不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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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經名無量義,直云說斯經已升座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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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闕無量義處三昧,不知爾前為說何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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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入何定?何不責《妙經》增加無量義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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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光但云「上至三十三天」,法護何事抑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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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妙經》云「八百弟子」,《正經》云「十八人中」,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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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如恒河沙」,一切皆云「如江河砂」。〈序品〉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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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正宗之中錯不可數,何不依之而獨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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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囑累〉?是故《正經》並未可依。縱是什公所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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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見梵文深旨;若也漫移,何不安餘品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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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必著此中?使無如上諸妨,更移著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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