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維摩義記

維摩義記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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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不堪取食,可明之甚。故今反擊「仁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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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無乃可恥」。四、文殊師利為眾解過。「如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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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勿輕未學」,以眾生學解脫之德,不堪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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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莫輕辱。自下第三彼維摩詰命眾不得,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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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往取。何不身往,乃使化乎?維摩即是此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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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主,客在其室,無宜輒捨。又欲使彼諸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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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尋化推本來此聽法,故身不去。於中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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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為菩薩,相好殊勝;二、「而告之」下,教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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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三、「時化」下,明化菩薩蒙命往取。初中「維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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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於坐居眾會前」,明起化處。「化作菩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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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光明威德勝」等,明化所作。依《金光明》,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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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一是真身,謂法與報;二是應身,隨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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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三是化身,從應化起。今維摩詰備此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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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維摩詰真德之體即是真身,毘耶所受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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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身,所化菩薩即是化身。第二教中「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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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曰」,總舉教辭。下別顯之,先示其處須教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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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教乞辭。「如我辭曰」,總舉教辭。下別,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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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教問訊世尊。「願得」已下,教從求食。「令此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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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明乞所為。「令樂小者得弘大道」,通法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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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使如來名聲普聞」,傳人之益。又弘大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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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益。亦使如來名聲普聞,聞佛之益。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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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舍利念食偏為菩薩,維摩取食偏為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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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答:舍利念食偏為菩薩,義如前解。又復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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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實謂菩薩身有所待,故為念食。維摩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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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無須,今時取食,專欲使彼樂小法者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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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菩薩淨土境界妙用難測,發心願求。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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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往取食之中,初化菩薩昇于上方舉眾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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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後化菩薩發言求食,合眾同聞言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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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上來第一現眾香界,遣化取食,合眾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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