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疏

俱舍論疏 · 唐 · 法寶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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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須說至食水食風」,答也。立一句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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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聖法,即是純義。隨獲少多,是雜非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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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名不獲。如說蟬食於風、蚊食於水,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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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蟬唯食風、蚊唯食水,不要須言純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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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有人云:如魚食水、如龜食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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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純義。不得意也,魚不純食水,龜不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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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風故。論「有說不獲至彼非得故」,敘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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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也。謂不得三乘苦法智忍及俱生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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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生性。文外伏難。難云:若爾,至道類智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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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向故,捨苦忍等,爾時亦名不得苦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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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異生。由遮此難故,言前已永害彼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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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故。謂前不獲一切苦忍名異生性,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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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非得已被永害入於過去,至道類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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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起非得,非是未曾得苦法忍,故非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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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若爾此性至唐捐其功」,難也。既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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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何須重說唐捐其功?論「如經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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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為善」,論主意信經部,故云所說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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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經部所說其義云何」,問經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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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謂曾未生至名異生性」,答經部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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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是非得何時當捨」,自此已下第四明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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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此即問也。論「此法非得至類此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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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捨時也。捨有二種:一有雖不易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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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時捨此非得。二有雖非新得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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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易地故,捨此地非得,得彼地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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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若非得得斷至捨於非得」,釋捨非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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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即非得上得斷,名捨非得。論「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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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至得與非得」,問也。論「應言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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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得及非得」,答也。論「若爾至有無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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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也。論「無無窮過至無無窮過」,此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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