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论疏部 · 瑜伽师地论注疏

瑜伽論記

瑜伽論記 · 唐 · 遁倫集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2, no.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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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熟。對法論說:決定受業者,決定有三: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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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定,由宿業力感決定身,於此生中必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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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期限決定終不違越,佛等神力亦不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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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異熟定,即此所說順定受業果定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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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未定故:三、分位定,謂順現受生受後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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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定業,此中義顯若業道攝業名順定受,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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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後起通定不定,若未悔未解脫說名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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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悔已解脫名不定業,此云作及增長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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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現業增增種子故也。已熟未熟業者,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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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是生熟果竟功能盡業,後是功能仍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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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過去及現在正生果業名已熟業,未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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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當生果業名未熟業。三性業中,有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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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亦名無記業,非三善根三不善根為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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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律儀所攝業等者,別解脫律儀業,依決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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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用信等五根及思六法為性,此取發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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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起心故六法為體。若取戒體,正取七支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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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相續防非義邊假立,現行別解脫律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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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語一念則滅非律儀體,對法云:即七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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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律儀,出家五眾及近事近住,由出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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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壽遠離惡行欲行;由近事者,盡壽離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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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欲行;由近住者,不能盡壽離惡行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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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別解脫三類建立。或靜慮等至果斷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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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攝業者,基云:靜慮者,色界四靜慮;等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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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色界;果者,依靜慮無色所修生功德;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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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則靜慮無色相應,現思遠防欲界諸犯戒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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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斷戒也。果則斷戒果之斷也,體則定生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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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三乘通身語大乘兼意業。有釋:斷者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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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性戒,果是定生律儀。今此解業既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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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不言斷果斷非無為,如前說善。或果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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