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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及不時二道差別。若許有中根,應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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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若爾,應與契經相違,如說:有情世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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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有利、中、鈍三根差別。此不相違,依佛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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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有情類,初中後時入道不同作是說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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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道者如阿若多憍陳那等,後入道者如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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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等,中謂所餘。或據有情種解脫分有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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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故說無違。然理定應有中根者,謂隨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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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性中有大聲聞、獨覺、大覺,不可說彼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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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無差。又契經中說隨法行是鈍根攝,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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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增上猛利極圓滿者名俱解脫,乃至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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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然通行中不別說有中品行者,不明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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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世典中亦隨明了唯見顯示上下非中,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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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已釋道唯二意。又彼所引《根第一經》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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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成有中根者,謂既說有第一利根,知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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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利而非極,但對鈍者說之為利;又既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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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鈍根,知更有餘鈍而非極,但對利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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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為鈍,故應決定許有中根,經中明說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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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故。依根立道必亦有三,但不分明,故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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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然中根性攝在二中,以利鈍中有非極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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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通行隨此相說,唯立遲速無別處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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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所言由根利鈍於趣圓寂有速有遲,此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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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修勤加行說;若不據等,則鈍利根趣向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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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遲速不定。又契經說有現法遲身壞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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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差別,此約加行有勤不勤,不約轉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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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退說,以諸聖者若已經生,不退不轉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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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上界故。大覺、獨覺到究竟聲聞,依何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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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聖證極果?大覺唯依樂速通行,謂以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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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慮為依,由極利根入正決定,證得無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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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菩提。於獨覺中麟角喻者,如大覺說,餘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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