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27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27a01

分為三,復總成七,并前合成三十七種。毘婆

T1562.071.0727a01
0727a02

沙師說有十一,身業、語業不相雜故。戒分為

T1562.071.0727a02
0727a03

二,餘九同前。念住等三名無別屬,如何獨說

T1562.071.0727a03
0727a04

為慧勤定?頌曰:

T1562.071.0727a04
0727a05

四念住正斷、神足隨增上,

T1562.071.0727a05
0727a06

說為慧勤定,實諸加行善。

T1562.071.0727a06
0727a07

論曰:四念住等三品善法,體實遍攝諸加行

T1562.071.0727a07
0727a08

善,然隨同品增上善根,如次說為慧勤及定。

T1562.071.0727a08
0727a09

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慧由念力持令住故。何

T1562.071.0727a09
0727a10

故說勤名為正斷?於正修習斷修位中,此勤

T1562.071.0727a10
0727a11

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於正持策身語意

T1562.071.0727a11
0727a12

中此最勝故。何緣於定立神足名?諸靈妙

T1562.071.0727a12
0727a13

德所依止故。經主此中作如是說:有餘師說

T1562.071.0727a13
0727a14

神即是定足,謂欲等彼應覺分,事有十三,

T1562.071.0727a14
0727a15

增欲心故。又違經說,如契經言:吾今為汝說

T1562.071.0727a15
0727a16

神足等,神謂受用種種神境,分一為多,乃至

T1562.071.0727a16
0727a17

廣說,足謂欲等四三摩地。此中佛說定果名

T1562.071.0727a17
0727a18

神,欲等所生等持名足,無如是失。彼許等持

T1562.071.0727a18
0727a19

體即是神亦是神足,彼所言足謂欲等者,為

T1562.071.0727a19
0727a20

顯等持有四種,故舉因顯果說欲等言。然諸

T1562.071.0727a20
0727a21

等持總有二種,一於善根加行位勝、二於善

T1562.071.0727a21
0727a22

根成滿位勝,前名神足、後名為神。故契經言:

T1562.071.0727a22
0727a23

由欲增上所得勝定名欲等持。此言即說加

T1562.071.0727a23
0727a24

行位定。復言:方便為斷已生惡不善法,乃至

T1562.071.0727a24
0727a25

為令已生善法安住增廣。由前欲定生起於

T1562.071.0727a25
0727a26

欲,發勤精進攝心持心,此說善根成滿位定

T1562.071.0727a26
0727a27

攝心,謂慧持心,謂定能攝持,心是彼相故。復

T1562.071.0727a27
0727a28

言:如是欲勤精進攝心持心,乃至廣說。云何

T1562.071.0727a28
0727a29

欲等由欲等持?此言為明後起欲等,是等引

T1562.071.0727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