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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唯識」者,亦名唯識二十論,有二十偈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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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親菩薩造,唐三藏釋。最初即云「安立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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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唯心,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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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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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不遣相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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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翳,見髮蠅等,於中都無少分實義。」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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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明唯心義。復有一卷《唯識論》,天親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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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後魏瞿曇般若流支譯。細尋乃是《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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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同本異譯,而文稍顯著。先列二十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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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偈云「唯識無境界,以無塵望見,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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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有翳,見毛月等事。」偈竟「問云:初偈明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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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答曰;凡作論有三義。一者立義,即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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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二者引證,即第二句。三者譬喻,即下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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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廣釋,亦明外相無實,唯心現故,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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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歸見。言「觀所緣緣論」者,但有兩紙,陳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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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造。論云「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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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所緣緣者,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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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二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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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以者何?極微於五識,設緣非所緣,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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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無故,猶如眼根等。」釋曰:此破前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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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識。長行破意云:眼等能發識,識上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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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極微能發識,識豈有微相?故無所緣。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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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云「和合於五識,設緣非所緣,彼體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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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猶如第二月。」釋曰:觀長行意,此破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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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以生識。謂彼執言:堅等多相和合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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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現量境,能發於識。破意云:和合法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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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故,如眼錯亂,見第二月。釋曰:以無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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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唯有於識故,名攝相歸見。然陳那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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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今言無相者,相實無故。下正義云: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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