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法相宗义著述

大乘法苑義林章

大乘法苑義林章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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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說八相。八相之中。初六與四分別。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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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同。以此理推應有第五受八重法。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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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尼初云何得。前唯說僧。是故唯四。此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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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見諦.信佛為大師二。亦自覺得。得阿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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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成受具故。從佛為名名為自覺。其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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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遣信不異中十。俱十眾故。無三歸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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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說。四五分律。是化地部。律有五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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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一自然。二善來。三三歸。四八不可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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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其八不可越。彼律兼有五百尼眾。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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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為汝制八不可越。若能行者即是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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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戒。大愛道言。若佛說八不可越。我及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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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共頂受。又佛言。愛道及舍夷諸尼。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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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此宗意說。見諦.信佛為大師二種皆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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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其問答.遣信.邊五.中十。四種皆即羯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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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別說。此中自然與上受具足。名字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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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義推亦與四分稍同。五論別者。一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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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論。二眾各五。總即為十。比丘五者。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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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二建立善根上受具足。謂得阿羅漢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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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聽謂論議。言下即得。四三語。謂三歸。五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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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其見諦信佛為大師。自然皆上受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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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五.中十即羯磨故。尼亦五者。一善來。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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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具足。三師法。謂八敬。四遣信。五羯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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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七種。一善來。二上受。三勅聽。四三歸。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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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敬。六遣信。七羯磨。二磨得勒伽論。十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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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一無師即自然。二見諦。三問答謂須陀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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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歸。五自誓謂迦葉。六五眾。七十眾。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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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法謂大生主。九遣信。十二部謂諸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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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乍觀同薩婆多。然無善來。來捨俗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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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與受故。邊五中十唯在僧中。故尼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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