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法相宗义著述

大乘法苑義林章

大乘法苑義林章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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疎遠名造。故不以所發名色。亦不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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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以不定故。未必有所發身語故。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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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二表義亦通以所發名色。即所發色大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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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造。故唯識云。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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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種增長位立。雖知散無表現行亦發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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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顯揚簡別定道不以所發名色。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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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違。又彼唯約律儀。此通律.不律。又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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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決定所造。此說不定。亦有所發身.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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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色名造。彼唯無表。此通表.無表。彼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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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律儀。此唯別脫及不律儀故。其不律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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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故。從所發現行假名為色。假名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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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造。其仙人意嫌殺一國人。小乘必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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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知仙人身語相故為殺。大乘唯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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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發殺生無表。如何說所發名色名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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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爾者二十唯識云意罰為大罪。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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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成。此義相違。今解。雖不用身業。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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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殺具此為色故。亦有所發色。或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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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意。由先意業引大罪成。非行殺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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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語表。動身發語必有相故。前解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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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論文故。又仙人意嫌殺非不律儀。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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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語。亦不相違。處中無表隨其善惡。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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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應成差別第八應成差別者。於中有二。一資所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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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所成。先明資者。瑜伽五十三說。問苾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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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由幾因緣。雖樂受戒而不應授耶。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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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六因不應為授。出家五眾併在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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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樂損害。二依止損害。三男形損害。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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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損害。五繫屬於他六為護他故。若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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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所逼錄。或為強賊之所逼錄。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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