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经疏与义记

金剛般若經旨贊

金剛般若經旨贊 · 唐 · 曇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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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皆以偈頌。而為呵責。此二相即是四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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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行。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思惟。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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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由此便能薰出世種。常不離佛。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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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前雖令離我得之慢。若不能修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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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行。由此便成少聞之障。由少聞故。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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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念。若說無為無取無說。何故過去然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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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釋迦有受燃燈有說。既有說受。寧說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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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由無為故。無取說耶。既由疑故。不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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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由此便成少聞之障。今欲斷彼疑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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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故說過去然燈佛邊。雖住八地都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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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駛流中任運而轉。相用煩惱。都不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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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近然燈聽受正法。況信行地。諸小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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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近善友。聞正法耶。然所聞法。本自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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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燈雖說。無說無示。釋迦雖受。無聞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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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不思惟。而執文字。不如法修乃取相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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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如來有於說受。既以二意而說。此文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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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者各明一義。無著約其除障。名離少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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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處。天親就其遣疑。名斷佛有說受。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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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初問後答。此初也。我於往昔然燈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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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真實法。有所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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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世尊至實無所得贊曰。此答也。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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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法無得無說。以真實智。證此理時。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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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有所得說相。故於法昔然燈語下。於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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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實無得說。故天親論。頌此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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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於然燈語不取理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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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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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頌意密。今略釋云。佛於昔日然燈語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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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理。有實智故。以是理智平等離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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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義故。成彼前說。無為之法。無得說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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