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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所法起必託境,故經說彼名有所緣。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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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說名為有,了達無我正覺生時,此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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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諸法為境。如契經說:當於爾時,以慧正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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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無我。經主敘彼所設難言:若有緣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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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者,此能緣識為何所緣?若謂即緣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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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境,求聲無者應更發聲。若謂聲無住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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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未來實有如何謂無?若謂去來無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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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此亦非理,其體一故。若有少分體差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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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無今有,其理自成。故識通緣有非有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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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非理,前於思擇涅槃體中已辯釋故。彼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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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處已作是言:如說有聲,有先非有、有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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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乃至廣說。我先已釋,為於畢竟非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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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說此有言、為此有言即於有上遮餘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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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別有物居聲先後,可遮聲故,說非有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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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物中此聲非有,諸互非有定依有說。若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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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非有物中而說有言,何不違理?既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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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不應復言:若謂即緣彼聲為境,乘斯展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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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多釋難。准先所釋有非有言,此中緣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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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識,緣聲依處非即緣聲。謂但緣聲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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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具,未發聲位為聲非有。如於非有了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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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即緣有法遮餘而起。此亦應爾,寧為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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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設許即緣彼聲為境,所設過難理亦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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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許去來雖體是有,而與現在有義不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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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即成本無今有,作用與體非一異故。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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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義後當廣辯。又如何知聲先非有?以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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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亦同疑,謂於此中正共思擇,聲未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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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為無,故問寧知聲先非有?如何但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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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未生?未生與先義無別故。既未生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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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為因,證聲未生都無有體;如何可以聲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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