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禅宗宗论与修心著述

宗鏡錄

宗鏡錄 · 宋 · 延壽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8, no.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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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內恒執我。內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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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亡相。故瑜伽說。染污末那。為識依止。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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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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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言相縛者。調於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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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由斯見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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縛。依如是義。有伽陀言。如是染污意。是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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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依。此意未滅時。識縛終不脫。釋云。於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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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恒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者。有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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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彼起我執。是異生故。出定已後。復沈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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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諸煩惱。聖賢訶彼。若無第七。不應訶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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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果。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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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相者。此我外緣。行相麁動。非第七起。由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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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故。第六起此。全由七生。增明為論。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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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中。我執體有間斷。通三性心。間雜生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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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緣外境生故。已上略錄第七末那。諸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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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詮。群賢共釋。創入道者。此意須明。是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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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之因。宜窮體性。乃立解惑之本。可究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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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之則為人法。執之愚。悟之則成平等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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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於諸識內。獨得意名。向有漏中。作無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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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間不斷。無想定治而不消。常審常恒。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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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避而還起。雖有覆而無記。不外執而內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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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起現行。能蔽真而障道。唯稱不共。但成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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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潤生。是以欲透塵勞。須知要徑。將施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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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候病原。若細意推尋。冥心體察。則何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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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何病而不消。斷惑之門。斯為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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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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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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