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禅宗宗论与修心著述

宗鏡錄

宗鏡錄 · 宋 · 延壽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8, no.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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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法爾非離也。若依第三證得勝義諦。即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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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顯者。若依能詮依他起性說。非即。若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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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二無我理說。即王所非離。若第四勝義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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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諦。廢詮談旨。亦不言即離也。即一真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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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言絕相。即王所道理同歸一真如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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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王心所。云何明假實。答。從種生者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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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他立者名假。心法唯是實有。心所之中。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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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別境。唯是實有。其餘諸法。或假或實。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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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雖非自從種起。亦名為實。不依他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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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名義俱假。唯真如無為一種。名假體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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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言詮故。問。識論云。但說識即攝心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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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與識。非如心所。何故不說。答。識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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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識俱。有故。不離識故。非我法依故。但說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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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真如。故知真如即識。識即真如。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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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即識。識即真如。且真如非識之所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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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成唯識。答。雖非識變。識實性故。亦名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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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真如離言。與能計識。非一非異。非如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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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起執。故非執依。此中不說。若遠望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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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依執。法。末學者。依起執故。又真如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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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所轉變。應非唯識。不以變故。名為唯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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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識故。正名唯識。問。一百法中。凡聖總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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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答。若凡夫位。通約三界九地種子。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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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法。若諸佛果位。唯具六十六法。除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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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不相應行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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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除三十四法。問。心攝一切。云何但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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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百法之門。答。雖標百法以為綱要。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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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次第已攝。無盡法門。不出於此。何者。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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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云。一明心法。謂此八種心王。有為法中。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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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勝故。世出世間。無不由心造。二明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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