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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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與彼同名不同利。現化同彼名示同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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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門中先後不定。何故如是。所化之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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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有惡。若對貧人先行布施濟其貧苦。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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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語授之以法。後明利行勸物起修。若對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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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先行愛語化令捨惡。次行布施隨順資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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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以利行勸令起修。地持論中多從後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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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次第。三攝益次第。此就一人以論攝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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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次第與初門同。先以布施攝取其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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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愛語攝取其心令生信解。次以利行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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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行。因其利行化彼成德與菩薩同。故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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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其同利。故地持言。有菩薩同利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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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菩薩為他先與彼人同修所行名有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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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所化者。同修成德示同菩薩名示同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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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之義辨之麁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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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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