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禅宗宗论与修心著述

宗鏡錄

宗鏡錄 · 宋 · 延壽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8, no.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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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言說不及。假智緣不著。說之為真。此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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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智。知。性離言說。及智分別。此出真體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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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及如色法等而為自性。水濕為性。但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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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言說不及。第六意識。隨五識後起。緣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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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故。發言語等。但是所緣所說。法之共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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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自相。又遮得自相。名得共相。若所變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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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法是可得者。即得自體。應一切法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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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緣故。共相法。亦說緣不及。然非是執。不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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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故。如五蘊中。以五蘊事為自相。空無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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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為共相。又以理推。無自相體。且說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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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體名自相。可說為共相。以理而論。共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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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自亦非自。為互遮故。但各別說。說空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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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是共相者。從假智說。此但有能緣行解。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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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緣空實共體。入真觀時。則一一法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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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知。非作共解。言說。若著自相者。說火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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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應燒口。火以燒物為自相故。緣亦如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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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之時。火應燒心。今不燒心。及不燒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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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及說。俱得共相。若爾。喚火。何不得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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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之自相故。如喚於水。此理不然。無始慣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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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呼故。今緣於青。作青解者。此比量智。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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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如眼識緣色。稱自相故。不作色解。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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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緣色共相。不著色故。遂作青解。遮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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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之物。遂作青解。非謂青解。即稱青事。故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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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頌云。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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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寧許有現量。此謂假智。唯緣。共相而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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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法之自相。離分別故。言說亦爾。不稱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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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但只於共相處轉。今大乘宗。唯有自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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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無共相體。假智及詮。但唯得共。不得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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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共相。唯有觀心。現量。通緣自相共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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