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禅宗宗论与修心著述

宗鏡錄

宗鏡錄 · 宋 · 延壽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8, no.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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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立四分。立宗者。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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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理者。若無第四分。將何法與第三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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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果耶。汝陳那立三分者。為見分有能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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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用故。即將自證分為量果。汝自證分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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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照境故。即將何法。與能量自證分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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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耶。即須將第四證自證分。為第三分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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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引證。密嚴經偈云。眾生心二性。內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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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心二性者。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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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二分為一性。見相二分為第二性。即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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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二性。能取纏者。即是能緣麁動。是能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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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分。所取纏者。即是相縛。所緣縛也。見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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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差別者。見分通三量。有此義。故言見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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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前二師。皆非全不正。第三師陳那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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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有體用。若成量者。於中道理猶未足。即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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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立第四分。相分為所量。見分為能量。即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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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證分為量果。若將見分為所量。自證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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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即更將何法為量果。故知將證自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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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量果。方足也。見分外緣虛疎。通比非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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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即不取見分為自證量果。內二分唯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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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互為果無失。夫為量果者。須是現量。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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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果。比。非。定非量果。喻如作保證人。須是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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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者。方為證。若略虛人不能堪為保證。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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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識。與第八見分。雖是現量。以外緣。即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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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夫量果者。須內緣故。方為量果。又第七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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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內緣。是非量也。亦不可為量果。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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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果者。具二義。一現量。二內緣。又果中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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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分。雖是現量。內緣時。變影緣。故非量果。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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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三義。又果中根本智見分。雖親證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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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影故。是心用故。非量果。即須具心體。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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