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律疏与行仪

四分戒本疏卷第一.第二.第三

四分戒本疏卷第一.第二.第三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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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諍。理應詳遵。猶如水乳。今反倚傍聖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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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語。或亂群情壞僧斷法。墜陷無辜為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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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甚。是故聖制二釋名。邪法改真分眾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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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稱為破僧。固執不捨名曰違諫戒三具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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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緣如上。別緣有五。一立邪寶。謂是諫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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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二行作於時若不行作即無設諫。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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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非法設諫簡不設諫故。四固執己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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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從勸己若從諫不成重故。五三羯磨竟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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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竟但結輕罪。故須言竟四闕緣。若闕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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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亦是闕於第二不行邪化即破僧心息便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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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四。單有立邪三寶方便小吉。若闕第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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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諫即無違諫容違屏諫。犯於小罪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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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緣破方便罪。若僧諫不成知不成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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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違諫。正有破僧方便究竟之罪。若作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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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拒得蘭罪。闕第四緣若未白前捨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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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罪。有違屏諫。若白竟捨一蘭。乃至第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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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捨四蘭。闕第五緣類前可知。已下正明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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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此戒因提婆達多破僧故制此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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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丘欲壞和合僧堅持不捨。彼比丘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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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是比丘。大德莫壞和合僧。莫方便壞和合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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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受壞僧法。堅持不捨。大德應與僧和合。與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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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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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增益安樂住。是比丘如是諫時堅不捨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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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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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僧伽婆尸沙此滿足戒本文有五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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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明。後廣釋。言略者。一明諫所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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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彼比丘下諸善比丘屏受諫勸。三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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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下固執己心不肯從。四彼比丘下眾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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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勸之令捨。五不捨者下結成違諫。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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