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律疏与行仪

四分戒本疏卷第一.第二.第三

四分戒本疏卷第一.第二.第三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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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時三羯磨竟犯殘。若白二羯磨竟捨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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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白一竟捨二蘭。白竟捨一蘭問。第三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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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得殘者。為攬因成果不答。如五分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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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業思勢分相資。令後心之業次第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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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僧殘時猶有蘭吉。別須懺悔以其業思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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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不同感果有異。故不相成。四分律明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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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惡步步有罪。如生福文證步步有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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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欲盜殺步步偷蘭。今所言二羯磨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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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蘭。明因中有罪。然得果之時攬因成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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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云。白未竟有其吉羅。作白竟直結偷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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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別有吉羅可懺。乃至三羯磨竟成殘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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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別有三蘭須懺。故知因中雖有罪。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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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成果。第二教人文三。一比丘教。二尼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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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眾教。不犯中律云。初語時捨通開三種。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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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吉羅蘭殘等三罪文。若破惡友惡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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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二人三人欲作非法羯磨。或為僧塔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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闍利知親友等作損減作無住處。若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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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者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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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破違諫戒第十一制意。同前眾僧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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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調達時。四伴影響助成破僧。僧尋設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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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受。故曰助破違諫戒別緣有六。一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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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作破僧事。二如法設諫。三遮僧設諫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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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僧。四僧眾如法諫此影助。五拒而不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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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竟即犯四闕緣。比說可知。已下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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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本。此戒因提婆達故執五法。眾僧諫時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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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比丘助破諫僧。佛因制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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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丘有餘伴儻。若一二三乃至無數。彼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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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是大德。莫諫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語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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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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