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律疏与行仪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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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一橫物及異色地。從高著下。下高上。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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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界也。又物在狀。狀為界。在衣衣為果。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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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中物。轉上著下。下著上。悉犯重。或盜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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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在器在器不在物。或兩在隨心所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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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犯重。非所在者後生心時復犯重。凡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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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物。王護惜所得罪。不護惜取無罪。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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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取物教人取遣使取。取時即犯也。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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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無主物重偷。取有主非人五錢犯重。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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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偷。又欲取人五錢而誤得四三二一。重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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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欲取四三二一而得四三二一。輕偷。取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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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寶物五錢重偷。非寶突。取師子殘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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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寶若似寶。眾生非眾生盜心取直五錢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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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家鳥銜五寶。若似寶奪取犯重。以物應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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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主故重也。鳥隨比丘所屬至處處犯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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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處重偷。待鳥時亦重偷。以呪力故令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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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也。野鳥銜有主物。奪取五錢直重偷。似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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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重物。重故不同虎。虎心不重故。鳥隨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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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欲至處亦犯重偷。至餘處突。待鳥時亦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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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野鳥奪取家鳥物。即或野鳥物。家鳥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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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鳥物。即或家鳥物。比丘奪取二鳥物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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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說。若水中有主物捉留。後水到於處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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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若次若舉令離本處悉犯重。若相言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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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相取他地五錢犯重。若不得重偷。若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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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衣物盜心取。從左手轉著右手犯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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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亦如是。若以木石物舉取他物。已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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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雖還墮本處犯重。關儸不輸稅五錢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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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關主與稅不得取。先問。稅物為盡入。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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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者犯。仰限輸不犯。若避稅間道去重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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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客過物五錢犯重。又賈客令比丘過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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