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律疏与行仪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88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638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638c01

人取之悉無犯也。僧倉庫知事人所住處名

T2788.001.0638c01
0638c02

沙門住處也。

T2788.001.0638c02
0638c03

第二諸比丘白衣家請食是中一比丘尼立

T2788.001.0638c03
0638c04

指衣。與是比丘食。居士請佛及二部眾僧。助

T2788.001.0638c04
0638c05

調達尼為六群故如是教與。居士慊之。佛因

T2788.001.0638c05
0638c06

結戒。一切比丘受尼所教與。食無一呵者一

T2788.001.0638c06
0638c07

切比丘得罪。所犯及悔如戒文。若二部僧第

T2788.001.0638c07
0638c08

一部僧呵。語第二部亦名為語。若居士舍小

T2788.001.0638c08
0638c09

不相容受。僧前後求食。別坐食。別入別出

T2788.001.0638c09
0638c10

者。是中入者應問出者。何比丘尼教檀越與

T2788.001.0638c10
0638c11

比丘食。答言。某尼。問。約勅不。答言。已勅。是

T2788.001.0638c11
0638c12

入比丘亦名約勅。又前後來僧知同一主人。

T2788.001.0638c12
0638c13

出入城門時。入者應問出者。若出者未語。入

T2788.001.0638c13
0638c14

者應語。出者語入者亦名為語。入者語出者

T2788.001.0638c14
0638c15

亦名為語也。

T2788.001.0638c15
0638c16

第三有諸學家作學羯磨象師首羅見諦得

T2788.001.0638c16
0638c17

初道。信樂三寶。常好布施。無極殷富。後遂貧

T2788.001.0638c17
0638c18

乏諸居士輩識共呵責。施者不知量。受者應

T2788.001.0638c18
0638c19

知量。佛因是為學家作白二羯磨。一切五眾

T2788.001.0638c19
0638c20

入是家不得受食。如是比家皆應如是道。羅

T2788.001.0638c20
0638c21

聞之求捨。羯磨僧應量宜捨不捨。若彼財物

T2788.001.0638c21
0638c22

不增。乞與不與不應為捨。彼財物增長者。乞

T2788.001.0638c22
0638c23

與不與皆應為捨。若不增不減乞應為捨。不

T2788.001.0638c23
0638c24

乞不為捨。捨作白四捨學家羯磨時。若五眾

T2788.001.0638c24
0638c25

先不受彼家請。受其十五種食悉犯此戒。皆

T2788.001.0638c25
0638c26

應如是戒文悔也。

T2788.001.0638c26
0638c27

第四有僧阿練若住處乃至不精舍外受飲食

T2788.001.0638c27
0638c28

精舍內受飲食。去村十里空處無人名阿

T2788.001.0638c28
0638c29

縺若處。乃至恐失水器名為疑處。乃至惡比

T2788.001.0638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