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律疏与行仪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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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蘭罪。從波羅夷生重。有偷蘭罪。從波羅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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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輕。有偷蘭罪。從僧殘生重。有偷蘭罪。從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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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生輕。佛告優波離。是從波羅夷生重偷。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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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僧前悔除滅。從波羅夷生輕偷。應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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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四比丘前悔除滅。從僧殘生偷重。亦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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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四比丘前悔過除滅。從僧殘生輕偷。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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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前悔除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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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迦羅蘭陀竹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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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佛告諸比丘。我當為汝等說時非時。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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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憶念。諸比丘言。如是世尊當受教聽。佛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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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比丘。是中何者為時。何者為非時。諸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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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知。冬初十五日。七脚為時。四脚半為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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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日。八脚為時。六脚八指為非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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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日。九脚為時。七脚六指為非時。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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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十脚為時。八脚五指為非時。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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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十一脚為時。九脚為非時。第六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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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脚為時。十脚六指為非時。第十五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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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脚半為時。十脚三指為非時。第八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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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脚為時。九脚四指為非時。冬四月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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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十五日。十脚為時。八脚少一指為非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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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日。九脚半為時。七脚少三指為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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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日。九脚為時。六脚少三指為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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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日。八脚為時。五脚為非時。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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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七脚為時。四脚少三指為非時。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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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六脚為時。三脚少四指為非時。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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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五脚為時。三脚少六指為非時。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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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四脚為時。二脚少一指為非時。春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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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夏初十五日。三脚為時。二脚少四指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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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第二十五日。二脚為時。一脚少五指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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