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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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異熟而至涅槃。然彼此宗俱非所許,於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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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者其過偏多,以彼宗中順現受等所有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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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皆非決定,然許諸業展轉相資理應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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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作增長。諸有造作亦增長業,世尊經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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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決定;而言諸業皆不定者,當知彼是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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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又於此中彼據何理,許於餘業所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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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已於前生引果餘業,能為助滿資令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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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於前世自所引生,能為滿因資令相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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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業順天生受,從天死已生地獄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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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天順生受業,今於地獄受後樂果,從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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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於天中?順彼生業責亦如是。非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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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順生受業,可於無間地獄受果,亦非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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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生受業,可於天中有受果義。若謂越他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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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自類趣中,此業方能重受果者,前已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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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說者何?謂業先時已生異熟,中間間斷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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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復生,理必不然,如種芽故。雖彼立理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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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言,勿強力業異熟果少。此亦非證。所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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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非要果多業名強力。順現受業名強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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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速得果故立此名。若一事中起多思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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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前後勝劣有殊,能感現生後異熟果,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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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果亦無有失。又若執業要感多果方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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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則感輪王異熟果業望感佛業應說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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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多果故。若感佛業妙故名強,是則名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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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種,以業強理有多品故。謂或有業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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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強,或由果多、或由果妙。然順現受果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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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寧以強名證感多果?故對法者說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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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順現等三各別生果,業果無雜,於理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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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者說,業有四句:一者有業於時分定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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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不定,謂順現等三非定得異熟。二者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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