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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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彼但由自分別力執唯有苦,約品立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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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應然,故彼非善。又苦樂受定實有異,說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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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處為天、世間及那落迦有差別故。謂契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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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苾芻當知,有六觸處名天、世間,若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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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生彼者,眼所見色一向可意,於彼都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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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意色。廣說乃至,由此因緣,彼處一向受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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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樂。有六觸處名那落迦,與上相違亦應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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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下苦名樂如前已遮,故不可言假說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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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實樂,經但應言:天世間唯下苦,那落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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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上苦。又數說一向,應成無用言,謂先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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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可意,後說一向受諸喜樂。若於下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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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樂名,則一受中有苦有樂,如何可說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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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言?故彼所計不應正理。又契經說如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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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證知決定實有樂受。如契經說:受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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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如實了知受於樂受。苦非二受亦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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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經說:所有樂根、所有喜根,應知此二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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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樂受,乃至廣說。復作是說:若以正慧如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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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見如是五根,三結永斷,乃至廣說。若受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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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如何可言如實了知此是樂受?故知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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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是樂。然彼所言後苦增故無實樂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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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然,生苦樂因非唯境故。謂我不許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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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力能生苦樂,若唯境者,初與事業威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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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便應發生增上苦受。謂由此境於最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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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緣發生增上苦受,初時已與如是境合。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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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境力生苦樂者,境纔合時應生上苦;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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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故知觀身相續分位轉變差別,外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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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苦樂生因。謂至所依如是分位,冷煖等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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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為樂因,無至此時非樂因理、為苦因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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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應然,故觀別因便令外境為苦樂受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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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因。是故不應由事業等後生增上苦,便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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