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华严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 唐 · 澄觀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6, no. 1736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629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629b01

諸教聞思修等,諸經論中多說佛教為法

T1736.080.0629b01
0629b02

輪故。三法輪眷屬,聖道助伴五蘊諸法。四法

T1736.080.0629b02
0629b03

輪境,聖道所緣四諦、因緣、三性等理。五法輪

T1736.080.0629b03
0629b04

果,謂因道所證菩提涅槃無為等果。大乘法

T1736.080.0629b04
0629b05

師收取五體,不出教理行果,意明二即是

T1736.080.0629b05
0629b06

教、四即是理、一三皆行、五即是果。今經五句

T1736.080.0629b06
0629b07

即攝此五,一能轉心即是眷屬、二即自性、三

T1736.080.0629b07
0629b08

即第五、四即第二、五即第四。若以教理行

T1736.080.0629b08
0629b09

果攝今五者,後三可知,初一是行、二所詮

T1736.080.0629b09
0629b10

理亦是行攝、三轉約於見修等故。又此五

T1736.080.0629b10
0629b11

句即是轉相。第三轉相者,《瑜伽》九十五說「由

T1736.080.0629b11
0629b12

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一

T1736.080.0629b12
0629b13

者世尊為菩薩時,為得所得所緣境界;二

T1736.080.0629b13
0629b14

者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所應得;四皆

T1736.080.0629b14
0629b15

自既得已,以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

T1736.080.0629b15
0629b16

五者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今經五句即

T1736.080.0629b16
0629b17

攝彼五,一即第四令他信解、二即第二、三

T1736.080.0629b17
0629b18

即第三、四即第五、五即第一。會釋可知。但

T1736.080.0629b18
0629b19

言「所得方便」者,即以三周正轉見修無學,

T1736.080.0629b19
0629b20

隨其次第知見現觀,名得方便。《瑜伽》又說

T1736.080.0629b20
0629b21

三周行相,名得所得之方便也。然上出體

T1736.080.0629b21
0629b22

與其轉相皆大乘意,細尋二門多有相似,

T1736.080.0629b22
0629b23

或應為一。彼是法相之所宗師,且順於彼,

T1736.080.0629b23
0629b24

以今一五攝彼二五。疏「此五今皆即事

T1736.080.0629b24
0629b25

契真」者,揀實異權,名數則同,意旨懸隔。疏

T1736.080.0629b25
0629b26

「二所轉體即示勸證」者,一示相轉、二勸修

T1736.080.0629b26
0629b27

轉、三作證轉。第一示相轉者,諸佛世尊正證

T1736.080.0629b27
0629b28

諸法,隨何等器而指示之。如轉四諦,言

T1736.080.0629b28
0629b29

此身是苦、業惑為集、此滅為滅、能滅為道。

T1736.080.0629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