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胜鬘、净土与涅槃

大般涅槃經義記

大般涅槃經義記 · 隋 · 慧遠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7, no. 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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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下別顯之,「受正直法」起行之始,「隨順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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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行之次,「不可覩」等明修成相,先明德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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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生」下辯其德相,一切眾生良祐福田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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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勝,「雖為」已下自德殊勝。戒中,初問,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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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結。辯中,初先明戒體相,「若住是戒得須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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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明持所為。前中,初言「不破、不漏、不壞、不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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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其戒相,不犯四重名為不破、不作四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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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方便故曰不漏、不犯餘戒名為不壞、離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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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故稱不雜。「雖無形」等辯其戒體,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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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色而可護持,不同眼根所對之色;雖無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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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善修可具,不同耳等所對之色。依如《毘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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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塵中無作之色;此經下文數處但說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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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塵十種之色,不說有其無作之色,良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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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但是色法而無色事,故不說之。此義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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諍論之中更別論之。此前明受,「無過咎」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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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持戒,「諸佛菩薩之所歎」下明其戒能,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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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喻。持所為中,初不求小,「何以」下釋。「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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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戒得菩提」下明其求大,「何以」下釋。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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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問,次辯其相,後指雜葉。辯中有四:一略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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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能能為阿耨三菩提因、二「佛菩薩親近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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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起意修習、三「若不施」下廣辯施能、四「佛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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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修集」已下起意修集。第三能中,有其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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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嚴四眾,以財攝故,四眾敬從,故曰能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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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伏煩惱;三為十方眾生稱讚;四能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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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得常、樂、我、淨四義,辯力無礙。就念天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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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初明不求生天,「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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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釋。後求義天,「何以」下釋。「是名菩薩非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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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總結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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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初至此廣論梵行,下歎經勝令人修學。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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