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69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69b01
僧。下別顯之,「受正直法」起行之始,「隨順修行」
T1764.006.0769b010769b02
起行之次,「不可覩」等明修成相,先明德體,「一
T1764.006.0769b020769b03
切生」下辯其德相,一切眾生良祐福田利他
T1764.006.0769b030769b04
德勝,「雖為」已下自德殊勝。戒中,初問,次辯,
T1764.006.0769b040769b05
後結。辯中,初先明戒體相,「若住是戒得須陀」
T1764.006.0769b050769b06
下明持所為。前中,初言「不破、不漏、不壞、不雜」
T1764.006.0769b060769b07
辯其戒相,不犯四重名為不破、不作四重前
T1764.006.0769b070769b08
後方便故曰不漏、不犯餘戒名為不壞、離餘
T1764.006.0769b080769b09
方便故稱不雜。「雖無形」等辯其戒體,雖無
T1764.006.0769b090769b10
形色而可護持,不同眼根所對之色;雖無觸
T1764.006.0769b100769b11
對,善修可具,不同耳等所對之色。依如《毘曇》,
T1764.006.0769b110769b12
是法塵中無作之色;此經下文數處但說五根
T1764.006.0769b120769b13
五塵十種之色,不說有其無作之色,良以受
T1764.006.0769b130769b14
戒但是色法而無色事,故不說之。此義至下
T1764.006.0769b140769b15
諍論之中更別論之。此前明受,「無過咎」者明
T1764.006.0769b150769b16
其持戒,「諸佛菩薩之所歎」下明其戒能,先法、
T1764.006.0769b160769b17
後喻。持所為中,初不求小,「何以」下釋。「若我
T1764.006.0769b170769b18
住戒得菩提」下明其求大,「何以」下釋。施中
T1764.006.0769b180769b19
初問,次辯其相,後指雜葉。辯中有四:一略辯
T1764.006.0769b190769b20
施能能為阿耨三菩提因、二「佛菩薩親近修」
T1764.006.0769b200769b21
下起意修習、三「若不施」下廣辯施能、四「佛菩
T1764.006.0769b210769b22
薩修集」已下起意修集。第三能中,有其四種:
T1764.006.0769b220769b23
一能嚴四眾,以財攝故,四眾敬從,故曰能嚴;
T1764.006.0769b230769b24
二能伏煩惱;三為十方眾生稱讚;四能得果,
T1764.006.0769b240769b25
謂得常、樂、我、淨四義,辯力無礙。就念天中,初
T1764.006.0769b250769b26
問,次辯,後總結之。辯中,初明不求生天,「何以
T1764.006.0769b260769b27
下」釋。後求義天,「何以」下釋。「是名菩薩非世間」
T1764.006.0769b270769b28
下總結異世。
T1764.006.0769b280769b29
品初至此廣論梵行,下歎經勝令人修學。於
T1764.006.0769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