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诸宗义章 · 大乘义章

大乘義章

大乘義章 · 隋 · 慧遠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4, no.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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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所敗。故名為住。簡上初退。二堅守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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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自地煩惱所雜。故名為住。簡上後退。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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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分者。厭自地過趣順上禪。決定分者。學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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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苦無常等。趣順聖道。而未得聖。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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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中。開合辨相開合不定。總唯一禪。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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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中唯一定學。六度之中唯一禪度。或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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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是遠離。二是寂滅。如地持說。初禪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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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惡不善名為遠離。二禪已上息覺觀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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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寂滅。或分為三。三有兩門。一約受分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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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二禪名喜俱禪。三禪樂俱。四禪捨俱。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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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觀有無分三。初禪名為有覺有觀。中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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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無覺有觀。二禪已上無覺無觀。或分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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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四禪六義不同。故分為四。一滅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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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禪遠離欲惡不善。二禪地中滅除覺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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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滅喜。四禪滅樂。二滅受不同。如經中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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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滅憂。二禪滅苦。三禪滅喜。四禪滅樂。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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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初禪憂苦並滅。今云何言初禪滅憂二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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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苦。若依毘曇。初禪地中有眼耳身三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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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三識身苦根所依。故不說滅。若爾。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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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根所依初禪有意。應不滅憂。釋言。憂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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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麁重。定在欲界。是故宣說初禪滅憂。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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麁重。憂從欲界貪欲心起。貪著欲界五欲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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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見彼散壞方生憂故。苦不如是。故不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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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後憂根退定方生。苦則不爾。出定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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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是不類。成實所論。不由初禪有三識身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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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滅苦。但彼初禪近欲界地不定之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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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心中能生苦受。故不滅苦。若近欲界。亦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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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憂。何故說滅。釋言。憂從貪喜心起。退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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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若不著欲。終不生憂。苦不如是。故有苦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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