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69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69a01
重,業不等故。謂彼同分身根極微少者,便生
T1562.007.0369a010369a02
猛利苦受;若彼同分身根極微多者,便生微
T1562.007.0369a020369a03
劣苦受。若謂業力招異熟苦勝劣法爾,何用
T1562.007.0369a030369a04
彼者?此責不然,一身前後受苦勝劣應無有
T1562.007.0369a040369a05
故。非一業力於一身中感苦受果前後勝劣
T1562.007.0369a050369a06
滿業多故無斯過者,理亦不然,多業異熟,前
T1562.007.0369a060369a07
後生起無定因故。若謂待緣合時生者,是則
T1562.007.0369a070369a08
業力待緣義成。業雖能招異熟苦果,要緣身
T1562.007.0369a080369a09
觸身識方生,身識俱時乃生苦受,是故業力
T1562.007.0369a090369a10
必待緣成。有非情法亦能為緣發生苦受,然
T1562.007.0369a100369a11
非異熟,若謂彼緣亦是業力增上果者,然增
T1562.007.0369a110369a12
上果既非異熟,不必相續,勝劣無定。是則無
T1562.007.0369a120369a13
業不待緣成,其理難越。故我所言,謂由業力
T1562.007.0369a130369a14
令彼身中身根極微不遍發識,勿遍發識身
T1562.007.0369a140369a15
便散壞,其理極成。言彼身形所有損害,為由
T1562.007.0369a150369a16
身識為火燒者,我說定由身識損害。若無識
T1562.007.0369a160369a17
了,外火何能?不見悅意境界現前,樂受不生身
T1562.007.0369a170369a18
有攝益。諸聰叡者咸作是言:由遇外緣,覺發
T1562.007.0369a180369a19
內境,起心心所,方於自身為損為益。若無苦
T1562.007.0369a190369a20
受與識俱生,誰於彼身能為損害?故彼所執,
T1562.007.0369a200369a21
理定不然。言彼身中猛火遍逼,何緣身識不
T1562.007.0369a210369a22
遍發者,上座亦應同此,當說何緣二眼境俱
T1562.007.0369a220369a23
現前,唯一眼根生識非二?又如先說。先何所
T1562.007.0369a230369a24
說?謂由業力令彼身中身根極微不遍發識,
T1562.007.0369a240369a25
勿遍發識身便散壞。言發識處身應壞者,何
T1562.007.0369a250369a26
緣定知彼身不壞?如等活等𭡠落迦中,隨發
T1562.007.0369a260369a27
識處身分便壞,而不全壞。若全壞者,彼應數
T1562.007.0369a270369a28
數命終受生。是故應知,一切身分有多同時
T1562.007.0369a280369a29
發一識者。如是眼根雖有二處,亦可俱時同
T1562.007.0369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