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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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苾芻:汝等昔時執我語取,為常恒等、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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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取我語事耶?我見且無常恒等相,亦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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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謂常恒等。如何世尊問苾芻眾:汝等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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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我語取為常恒等,謂正住耶?苾芻云何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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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實爾?故應但約所執取事為常等問。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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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說所取我語名我語取。或應誦言:汝等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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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由我語取,執常恒等謂正住耶?或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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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汝等昔時執我語體為常恒住,乃至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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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雖為此釋,非意所存,理實但應所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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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若謂此釋理不應然,於能作用中多置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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吒故;如是所引理不定然,於業差別中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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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吒故。如是經義,證對法宗釋我語取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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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了。謂我語者是說我言,世共於中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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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我,此有我語得我語名。我語能為取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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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故亦得說為我語取。此體是何?謂五取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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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於取蘊起我有情命者等想,故契經說: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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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沙門或婆羅門,乃至廣說。此意則說,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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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時執五取蘊為常恒住,乃至廣說。故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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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所說取義,不能決定證彼所執,亦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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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諸對法者如前所辯我語取相。然彼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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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引此契經,但能顯己誦文迷義。言前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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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違者,此宗前後都不相違,於對法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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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義意,隨己謬解謂有相違。由彼出家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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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類,不了取義,唯聞取名,但隨取名自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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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說斷三取,唯除第四。所以者何?彼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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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謂我語取即所取我,然彼計我是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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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不變易法,體不可斷。又於我斷,彼生大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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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施設斷我語取。此意說言,彼若真實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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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取義,於我語取亦應施設能斷少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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