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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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非一果性無差別故。又汝應說,鼻舌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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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名為取近至境?過去未來說為遠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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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五識唯緣過去,如何於彼有現量覺?如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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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受有現量覺,謂我曾領納如是苦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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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不然,於自身受領納覺了時分異故。謂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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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曾所生受,餘時領納、餘時覺了,領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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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者謂為損益時,爾時此受未為覺了境。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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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餘境識俱生受正現前時能為損益,此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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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位名領納時。即自性受領所隨觸,自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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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識等領彼損益行相,自體起故。此滅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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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能為境,生現憶念,此憶念位名覺了時。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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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理趣,唯於現量。曾所受事有現量覺,故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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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覺於自身受有義得成。現量有三:依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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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納、覺了,現量性差別故。過去色等既許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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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現量所受,云何可言如自身受有現量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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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於他身受非自領納?現量所受則無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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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言我曾受如是苦樂。緣彼受智既非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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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覺,如是現色等非自依根現量所受,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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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量覺謂我曾受如是色等,緣彼境智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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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量覺。又若現在色等五境非現量得,如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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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受所起智,緣非曾領納現量所得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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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自謂我曾領受如是苦樂,例緣過去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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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智緣非曾依根現量所得故,應無自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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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領受如是色等。如苦受等,必為領納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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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已,方有緣彼現量覺生。如是色等,必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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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現量受已,方有緣彼現量覺生。現所逼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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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應信受。若領納受時非緣受為境,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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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境時非領納受者,世尊何故作如是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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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受時如實了知受於樂受,乃至廣說。此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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