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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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已說。又若聖者定不行故是性罪攝,則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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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聖者所行皆非性罪,是則非梵行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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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罪攝。然非所許,故此非因,由此亦遮。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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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以契經說,數習能令墮惡趣故,如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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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故飲諸酒是性罪攝。以非梵行雖是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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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說數行不墮惡趣,故彼所說非決定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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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數習墮惡趣者,顯數飲酒,能令身中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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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法相續轉故,又能發引惡趣業故,或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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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轉增盛故。亦見有說斷生草等令墮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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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無能證飲諸酒是性罪攝。有餘師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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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修慈,以密意門說墮惡趣。謂契經說: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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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心得八勝利。非修慈故即能令其得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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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但據得果修慈為先,密作是說。飲酒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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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酒能損大種諸根,便失正念,尋生放逸,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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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惡業,因墮惡趣,依如是義故作是言。又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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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離飲諸酒,世尊說是近事律儀,故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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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是性罪者,亦不應理,以非定故。應如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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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律儀,如八戒中非時食等,離殺等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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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住支,然彼定非性罪所攝。此亦應爾,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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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因。雖彼謗言,為貪飲酒矯立飲酒是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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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今應徵問,非時食等,汝等許是性罪攝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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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答言非。豈亦汝等貪非時食、耽著博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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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掘地、斷生草等,矯立此等是遮罪耶?若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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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法相爾故。是則汝等所設謗言,無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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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非愛業道。如契經說:窣羅、迷麗耶、末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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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處。依何義說?言窣羅者,謂米麥等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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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煮,和麴孽汁投諸藥物,醞釀具成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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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味,飲已惛醉。迷麗耶者,謂諸根莖葉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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汁,為前方便,不和麴孽,醞釀具成酒色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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