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法相宗义著述

大乘法苑義林章

大乘法苑義林章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5, no. 186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278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278b01

竝依主釋。論體即議此之一名。唯持業釋。

T1861.002.0278b01
0278b02

若言契理之經是依主釋。能契即經是持

T1861.002.0278b02
0278b03

業釋。記其因果差別。差別之記是依主釋。

T1861.002.0278b03
0278b04

若言記識分別名為記別。記即是別是持

T1861.002.0278b04
0278b05

業釋。若云譬者況也。喻者曉也曉喻之譬。

T1861.002.0278b05
0278b06

是依主釋。若言譬者類也。喻者況也譬體

T1861.002.0278b06
0278b07

即喻。是持業釋。若言本世之事.本世之生

T1861.002.0278b07
0278b08

名本事本生。是依主釋。若本體即事.本體即

T1861.002.0278b08
0278b09

生。是持業釋。此之五名竝通二釋。然此十二

T1861.002.0278b09
0278b10

竝加教字。謂契經教乃至廣說論議教者。竝

T1861.002.0278b10
0278b11

持業釋。

T1861.002.0278b11
0278b12

4通別第四通別者。此中諸教一往為論。據實皆

T1861.002.0278b12
0278b13

有通別之相。所以者何。且契經中涅槃經說。

T1861.002.0278b13
0278b14

始從如是終至奉行。即十二分皆名契經。

T1861.002.0278b14
0278b15

是通相也。瑜伽等說。謂以長行綴緝略說

T1861.002.0278b15
0278b16

所應說義。名為契經。是別相也。別中具九

T1861.002.0278b16
0278b17

唯除二頌。此一行門以一對餘。其已對說

T1861.002.0278b17
0278b18

者下更不別說。一切應知。應頌之中亦有

T1861.002.0278b18
0278b19

記別。雖無文許然有教證。如法花說。舍利

T1861.002.0278b19
0278b20

弗來世成佛普智尊。號名曰花光。當度無

T1861.002.0278b20
0278b21

量眾。如是等文處處非一。故應頌中亦有記

T1861.002.0278b21
0278b22

別。為此重頌前長行義。故記別有三。一記

T1861.002.0278b22
0278b23

弟子死生因果。二記深義。三記成佛。此即

T1861.002.0278b23
0278b24

應頌。亦有記別成佛經也。餘二記別隨應

T1861.002.0278b24
0278b25

有無。應頌之中定無諷誦。諷誦非前長行直

T1861.002.0278b25
0278b26

說。但以二句等說所應說。故應頌之中亦

T1861.002.0278b26
0278b27

有自說。如授記等。無請者故。應頌之中理

T1861.002.0278b27
0278b28

有緣起。緣起有三。一因請而說。二因犯制

T1861.002.0278b28
0278b29

戒。三因事說法。如法花經第一卷中說一

T1861.002.0278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