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761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761c01
角等。應不名智。無執計故。言無能取所取等
T2016.061.0761c010761c02
相。非無似境緣照義用。若無漏心。全無相分。
T2016.061.0761c020761c03
諸佛不應現身土等。種種影像。乃至如是分
T2016.061.0761c030761c04
別。但就世諦言說道理。若就勝義。離言絕慮。
T2016.061.0761c040761c05
既無相見。不可言心及心法等。離諸戲論。不
T2016.061.0761c050761c06
可思議。有義。無分別智。無分別故。所緣真如。
T2016.061.0761c060761c07
不離體故。如照自體。無別相分。此無分別。若
T2016.061.0761c070761c08
變相分。於真如境。便非親證。若後得智。有分
T2016.061.0761c080761c09
別故。所緣境界。或離體故。如有漏心。似境相
T2016.061.0761c090761c10
現。分明緣照。名緣前境。是故此後得智。定有
T2016.061.0761c100761c11
相分。問。只如安慧。說一分。不立見相等。今護
T2016.061.0761c110761c12
法攝四歸一分時。亦不別立見相等。義勢既
T2016.061.0761c120761c13
同。何故言非安慧等諸師知見耶。答。乍看似
T2016.061.0761c130761c14
同。細詳理別。且如安慧立一自證分。全不
T2016.061.0761c140761c15
說證自證分。雖說見相二分。然一向判為遍
T2016.061.0761c150761c16
計所執性。此乃四分中一分。分無二分有名
T2016.061.0761c160761c17
無體。亦是其無。唯立一依他自證分。今護法
T2016.061.0761c170761c18
雖攝四歸一。然不名自證分。但總名一心。雖
T2016.061.0761c180761c19
總說一心分。而不失自證等四分義。但以與
T2016.061.0761c190761c20
心無決定相離義。總名一分。與彼別立自證
T2016.061.0761c200761c21
分義別。乃至攝四歸三時。內之二分。雖互相
T2016.061.0761c210761c22
緣。其用各別。然其所緣。不失自體故。但名自
T2016.061.0761c220761c23
證。雖總名自證。而互相緣二分之義。不失。不
T2016.061.0761c230761c24
同。陳那自證。但有證自見分之自證。即無證
T2016.061.0761c240761c25
自證之自證。由此義故。非諸師之知見。問。
T2016.061.0761c250761c26
所變中。是相分色。云何諸師說現識名為色
T2016.061.0761c260761c27
識。答。古師云。現識名為色識者。此言色識。
T2016.061.0761c270761c28
是從境為名。見分識變似色故。名為色識。體
T2016.061.0761c280761c29
實是識。由能變色。故名色識。此取見分識為
T2016.061.0761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