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51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51a01

以青等顯色應非實故。若眼識緣和合為境,

T1562.004.0351a01
0351a02

青黃等覺應決定無,青等不應是和合故。若

T1562.004.0351a02
0351a03

是和合,應非實有,是則顯色亦假非真。無容

T1562.004.0351a03
0351a04

眼識不取青等,有意識能分別青等。若言青

T1562.004.0351a04
0351a05

等如和合者,其理不然,以就勝義非許和合

T1562.004.0351a05
0351a06

是色性故。有諸師說:和合亦非意識境故。或

T1562.004.0351a06
0351a07

五識身唯緣勝義,世俗唯是意識所緣,故無

T1562.004.0351a07
0351a08

青等同和合過。如取未來不見滅色,於何分

T1562.004.0351a08
0351a09

位緣和合耶?於彼所依已滅分位,豈不此位

T1562.004.0351a09
0351a10

無和合耶?餘位亦無,何獨責此?如青等有和

T1562.004.0351a10
0351a11

合本無,唯分別心計度而取,如於現世和集

T1562.004.0351a11
0351a12

色等起總計度名和合覺。如是亦應由覺慧

T1562.004.0351a12
0351a13

力,於已滅位不集色等起總計度名和合覺。

T1562.004.0351a13
0351a14

又如覺慧,雖集去來現在等色總為一聚名

T1562.004.0351a14
0351a15

色蘊覺,而去來等諸色不同,不可集為一和

T1562.004.0351a15
0351a16

合聚。雖彼一一各起蘊覺,而去來等諸色不

T1562.004.0351a16
0351a17

同,應不總生一色蘊覺。然有如是總色蘊覺,

T1562.004.0351a17
0351a18

故知亦於已滅色等,彼雖離散不可和集,而

T1562.004.0351a18
0351a19

覺慧力攝為一聚成和合覺,理不相違緣一

T1562.004.0351a19
0351a20

合境名和合覺。如於已滅青色境界,謂是青

T1562.004.0351a20
0351a21

性覺相分明,復為他說:我見如是如是青性。

T1562.004.0351a21
0351a22

如是於彼已滅色等起和合覺明了現前,亦

T1562.004.0351a22
0351a23

為他說我見如是如是和合。若執意識亦不

T1562.004.0351a23
0351a24

能緣和合為境,是則應許諸和合覺無有所

T1562.004.0351a24
0351a25

緣。若謂即緣所依為境,是則應名緣色等覺,

T1562.004.0351a25
0351a26

色等一一非和合故。何得說名緣和合覺?若

T1562.004.0351a26
0351a27

謂施設,理亦不然,不可無境有施設故。非畢

T1562.004.0351a27
0351a28

竟無可施設有,是故意識亦有能緣和合為

T1562.004.0351a28
0351a29

境,非五識身,以彼唯緣實有境故。若執極微

T1562.004.0351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