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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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無斯過,此於世間現所見故。又言輕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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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成故非實有者,此非善說,譬如因果,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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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然。謂如一物待此名因,非即待此復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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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待彼名果,非即待彼復名為因。如是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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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此名輕,非即待此復名為重;待彼名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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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待彼復名為輕。因果既實,此如何假?故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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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詮相待不定,非所詮體而有改易。又如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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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岸,輕重性亦爾。謂於彼物立彼岸名,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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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岸令體改易;或於此物立此岸名,非說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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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令體改易。以即一物相續轉時,待此彼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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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彼此岸。輕重亦然,體非不定。又如黑白,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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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亦然。謂即一物待此名黑,待彼名白,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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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色無別有體,是故相待非不實因。若言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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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總說一性,如瓶林等,是假非實,此亦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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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非實者。云何知爾?應說其因。此且非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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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故。若言堅等非相待成、此相待成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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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者,堅等言說亦相待成,待不堅物立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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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堅非不實,此亦應然。若謂不然,未甞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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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堅為濕,不相似故。此非不然,其所待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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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決定,義相似故。然非待餘堅名濕者,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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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別所待因故。待不堅物說此為堅,未甞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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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名不堅物。輕重亦然,故義相似。雖於輕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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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說重,而非由說捨彼輕性,但餘緣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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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能詮,體非改易。如前已辯,是故相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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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因。或諸堅物亦有待對成異品類,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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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堅,或名堅勝、或名堅極,於中亦說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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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堅。其理既同,汝應生喜不能令喜,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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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同堅不堅,應成一故。且輕重性,異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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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種實有義成,然不應言相待不定應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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