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415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415b01

名方顯義,此中過難應同前說,以諸念文不

T1562.014.0415b01
0415b02

可集故。語顯名過,應例如生。又文由語若

T1562.014.0415b02
0415b03

顯若生,准語於名,皆不應理。此難違害自所

T1562.014.0415b03
0415b04

稟宗,彼說去來皆無自體,聲前後念不可頓

T1562.014.0415b04
0415b05

生,如何成文成名成句?若前前念轉轉相資,

T1562.014.0415b05
0415b06

最後剎那成文名句,但聞最後應了義成。又

T1562.014.0415b06
0415b07

無相資,去來無故。既恒一念,如何相資?既

T1562.014.0415b07
0415b08

無相資,前後相似,後如初念,應不能詮。聞後

T1562.014.0415b08
0415b09

如初,應不了義。故彼所執,前後相資聲即能

T1562.014.0415b09
0415b10

詮,理不成立。我宗三世皆有非無,故後待前

T1562.014.0415b10
0415b11

能生名等。雖最後念名等方生,而但聞彼不

T1562.014.0415b11
0415b12

能了義,由不具聞如先共立名等契約能發

T1562.014.0415b12
0415b13

聲故。然聞一聲亦有了者,由串習故。依此

T1562.014.0415b13
0415b14

比餘,故經主言破彼非此。毘婆沙說名句文

T1562.014.0415b14
0415b15

三,各有三種。名三種者,謂名、名身、多名身。句

T1562.014.0415b15
0415b16

文亦爾。名有多位,謂一字生、或二字生、或多

T1562.014.0415b16
0415b17

字生。一字生者,說一字時但可有名,說二字

T1562.014.0415b17
0415b18

時即謂名身。或作是說:說三字時即謂多

T1562.014.0415b18
0415b19

名身。或作是說:說四字時方謂多名身。二

T1562.014.0415b19
0415b20

字生者,說二字時但可有名;說四字時,即謂

T1562.014.0415b20
0415b21

名身。或作是說:說六字時即謂多名身。或

T1562.014.0415b21
0415b22

作是說:說八字時方謂多名身。多字生中三

T1562.014.0415b22
0415b23

字生者,說三字時但可有名,說六字時即謂

T1562.014.0415b23
0415b24

名身。或作是說:說九字時即謂多名身。或

T1562.014.0415b24
0415b25

作是說:說十二字時方謂多名身。此為門故,

T1562.014.0415b25
0415b26

餘多字生、名身多身,如理應說。句亦多位,謂

T1562.014.0415b26
0415b27

處中句初句後句、短句長句。若八字生名處

T1562.014.0415b27
0415b28

中句,不長不短故。謂處中三十二字生於四

T1562.014.0415b28
0415b29

句,如是四句成室路迦,經論文章多依此數。

T1562.014.0415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