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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有損壞故,識於其中不樂住著。餘處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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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諸惡處、第四靜慮及與有頂。云何於中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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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損壞?損壞識法於彼有故。何等名為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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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法?謂諸惡處有重苦受能損於識,第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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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天中有滅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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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壞於識令相續斷。復說若處,餘處有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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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來止,若至於此不更求出,說名識住。於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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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處,二義俱無。第四靜慮,心恒求出,謂諸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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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求入無想,若諸聖者樂淨居等。若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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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樂證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住。有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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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愛力執受安住其中,說名識住。一切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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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居天等,業力執受安住其中;無想有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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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有頂,見力執受安住其中,由是皆非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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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攝。有餘師說:眾生有三,所謂樂著諸境、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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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樂著境者,人及欲天。樂著樂者,下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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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樂著想者,下三無色。唯於此處立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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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餘無此三,故非識住。上代師資相承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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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斷識,立識住名,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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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便非識住所攝。豈不欲界人及六天無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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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識,應非識住?若言能作無漏所依,則有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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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應名識住。此難非理,欲界無定可就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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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無漏,然有頂天是定地攝,應依自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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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有無,由自性無,故非識住。或非有頂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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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羅一所依中具三種識,欲界善處補特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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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所依中容具三識,故不應以有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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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靜慮雖具三識,而五處全、一處少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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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三識,故少從多不立識住。是故識住,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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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七。如是解釋七識住已,因茲復辯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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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居。其九者何?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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