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 唐 · 慧沼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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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於二足更復為尊。哀其有苦、慜彼無樂,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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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慈悲。願記不捨,名為憶念。投起名歸,恃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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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依,拔苦為救,與樂為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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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我先所作罪,極重諸惡業,今對十力前,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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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懺悔。」贊曰:下十四頌明懺悔。分三: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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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標、次十二頌辨、後一頌結。此初標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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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毀責過失之名。極重惡業亦毀責過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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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輕小罪亦名極重作罪惡業。通論三業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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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云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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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我不信諸佛,亦不敬尊親,不務修眾善,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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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惡業。」贊曰:下別辨。為十二:初一頌明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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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無慚等所造惡業。不敬,即不崇賢、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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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善。即不重善,由此造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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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或自恃尊高,種姓及財位,盛年行放逸,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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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惡業。」贊曰:第二頌懺由憍慢等造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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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一恃德尊高、二恃種姓貴勝、三恃多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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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官位、五恃盛年及長壽無病。自舉陵他,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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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慢起惡,恃此醉傲。即由憍造惡,復行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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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防修,故造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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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心恒起邪念,口陳於惡言,不見於過罪,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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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惡業。」贊曰:第三頌懺心口二業所造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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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恒作愚夫行,無明暗覆心,隨順不善友,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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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惡業。」贊曰:第四頌懺由癡造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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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或因諸戲樂,或復懷憂惱,為貪瞋所纏,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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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諸惡。」贊曰:第五頌懺因貪瞋故造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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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樂即貪,憂惱即瞋。貪嗔即種子,纏即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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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八纏等,舉二攝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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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親近不善人,及由慳嫉意,貧窮行諂誑,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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