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 唐 · 慧沼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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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懺悔能滅?又徵意云:惡現在時懺心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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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懺心時,已生者謝無、未生者住未來復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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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時復不俱,明闇不竝。又現在者纔生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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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從何所以而說懺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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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善男子!一切諸法從因緣生。」贊曰: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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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後引證。此釋難。雖前後生滅一切諸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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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因緣力故生,亦由因緣力故滅。此但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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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必定有因緣滅,故影略言不說滅也。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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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不待因,據見生說,若未來應生,落謝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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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果。由懺因緣令彼不起,亦名為滅,即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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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如來所說異相生、異相滅,因緣異故。」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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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此引證。一切如來皆同此說,故云如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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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相謂體相。異法體出生,異法體滅壞,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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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生而闇法滅。有能生因緣,有能滅因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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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是所以義,所以有異。故懺法生,不善法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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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如是過去諸法皆已滅盡,所有業障無復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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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贊曰:釋第二徵。有三:初牒前所徵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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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滅、次辨今懺善心得生、後辨懺心所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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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此初也。如是過去諸法皆已滅盡者,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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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滅。現行之法云所有業障,彼所薰種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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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生。無復遺餘,令彼當生無復遺餘,不約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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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已滅說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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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是諸行法未得現生而今得生。」贊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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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今懺善心得生。此因緣法,昔不緣合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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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生,而今現緣合,懺善心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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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未來業障更不復起。」令未來應生業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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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復起。復者,重也。未來未生,應生之現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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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現已薰業種,應招未來果之業障,更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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