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枢要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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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定者有染污,謂希上生,深生愛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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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污愛緣上定者,謂方求離欲生。廣如〈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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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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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別緣,不緣他地者,修道我見有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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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一、總緣得他地;二、別緣不得。見斷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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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二類:一、見為他,我則得;二、計為自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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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即不得。今說不得,隨義應知。或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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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我見緣他地者,梵王常等即定我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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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上相緣中,下地緣上二界皆同,無文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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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上緣下中,無色界中無別緣慢,總緣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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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慢,餘如前皆有。見、戒二取理定不得,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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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緣行相,無別體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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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瞋、癡俱生與三受俱者:《瑜伽》五十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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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生通一切識身者,與一切根相應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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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者,《瑜伽論》貪貪違緣,憂、苦俱;瞋遇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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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喜、樂俱。今此文通一切,不遮俱生、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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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皆同,應廣如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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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有二種:一、高舉;二、卑下。高舉有三: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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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二、解了;三、利養。以卑下慢與憂相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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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不爾。故前所說不與身、耶一分俱,此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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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俱。據卑下說,亦不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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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若地獄無分別煩惱,應無因力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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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死時續等。解云:勢力不生,非因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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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云:於利養等他引猶預,疑與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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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惡趣等他引猶預,喜根相應;邪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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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妙行,憂根相應;先作惡行,喜根相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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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隨境故,四受俱。〈五十九〉中但依欲界疑、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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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等說,此通一切地,故與樂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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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得根本定,煩惱方起,有依未至斷欲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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