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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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相由故可名非因。故能作因能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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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然不相違復有二種,謂於所生法能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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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礙。不能礙者與能為礙,而不礙法不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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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故此亦有少分因相,由相不明不共施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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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俱有等五種勝因,所餘因義,若近若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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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說為能作因故。或此是彼能作之因,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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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因。是此與彼轉為因義,如是因義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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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皆容得有,故一切法皆能作因。能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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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已廣思擇,今因解釋增上緣門,故復略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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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因名義。然上座言:為遮來世說一切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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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因及緣者意,故契經說定有四緣。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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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彰己無明鑒,豈違對法所說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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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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