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金光明、楞伽与显密经疏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 唐 · 慧沼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9, no. 1788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214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214c01

經「何以故?」贊曰:徵也。何所以故法是二依?

T1788.002.0214c01
0214c02

經「離法如如、`離無分別智,一切諸佛'無有別

T1788.002.0214c02
0214c03

法。」贊曰:解也。初返解、後順成。初也。

T1788.002.0214c03
0214c04

經「一切諸佛`智慧具足,一切煩惱究竟滅盡,

T1788.002.0214c04
0214c05

得'清淨佛地。」贊曰:順成也。《勝鬘經》「在纏名

T1788.002.0214c05
0214c06

如來藏,出纏名法身」故。今此云智慧具足即

T1788.002.0214c06
0214c07

如如智,一切盡滅即法如如,故具二種。

T1788.002.0214c07
0214c08

經「是故`法如如如如智攝一切'佛法。」贊曰:

T1788.002.0214c08
0214c09

結成。可知如來淨妙法身又即真如,是悟

T1788.002.0214c09
0214c10

迷依,故為二本。

T1788.002.0214c10
0214c11

經「復次,`善男子!一切諸佛利益自他'至於究

T1788.002.0214c11
0214c12

竟。」贊曰:第二、二利分別門。於中有二:初辨

T1788.002.0214c12
0214c13

二利、後「善男子云何法如如」下釋情疑。初中

T1788.002.0214c13
0214c14

復二:初法、後喻。法中有三:初標、次釋、後結。

T1788.002.0214c14
0214c15

此標也。言利益自他至究竟者,自利至佛云

T1788.002.0214c15
0214c16

究竟。有三乘性,令得果地究竟;無性之人

T1788.002.0214c16
0214c17

同無窮盡,不入涅槃而為利益,亦云究竟。

T1788.002.0214c17
0214c18

經「自利益者`是法如如,利益他者'是如如智。」

T1788.002.0214c18
0214c19

贊曰:釋也。初釋二利、後釋所以。此初也。如

T1788.002.0214c19
0214c20

如凝寂多自利,如智起用多利他。梁《攝論》

T1788.002.0214c20
0214c21

云「若以法身為應身佛,無利益眾生義。若以

T1788.002.0214c21
0214c22

應身為法佛,無現世安樂義。」問:諸說二利有

T1788.002.0214c22
0214c23

三不同。一《雜集論》云「自他二利所依止」,《唯識》

T1788.002.0214c23
0214c24

亦然。自性法身正唯自利亦兼利他,通於二

T1788.002.0214c24
0214c25

利,自受用變化是所依止故,自受用身是自

T1788.002.0214c25
0214c26

利;他受用變化是利他,為他現故。二《無上

T1788.002.0214c26
0214c27

依》及《寶性論》,法身是自利,應化是利他。三

T1788.002.0214c27
0214c28

者此經。何故如是?答:《雜集》、《唯識》,自性法身

T1788.002.0214c28
0214c29

通二利,據盡理論。《無上依》等,據自性法身正

T1788.002.0214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