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記

俱舍論記 · 唐 · 普光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1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387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387a01

生智。具以見、修及與無學一切聖道為同

T1821.026.0387a01
0387a02

類因生,故名因圓。初盡智生雖以見、修聖

T1821.026.0387a02
0387a03

道為因,未以無學聖道為因,不名因圓。

T1821.026.0387a03
0387a04

後相續位,雖亦無學聖道為因應名因圓,

T1821.026.0387a04
0387a05

據初說故。或彼盡智非無生智為因故生,

T1821.026.0387a05
0387a06

不名因圓。

T1821.026.0387a06
0387a07

「如上所言至治上欲耶」者,此即第四明法、

T1821.026.0387a07
0387a08

類兼治。牒前問起。如上所言,法智全能對

T1821.026.0387a08
0387a09

治欲法,類智全能對治上法,為有少分法

T1821.026.0387a09
0387a10

智治上界耶?為有少分類智治欲界耶?

T1821.026.0387a10
0387a11

「頌曰至無能治欲」者,答。修道所攝滅、道法

T1821.026.0387a11
0387a12

智,兼能對治上界修斷。欲界滅、道勝於上

T1821.026.0387a12
0387a13

界苦、集法故,故緣下勝能治上劣。欲苦、集

T1821.026.0387a13
0387a14

麁,上苦、集細,緣麁不能治細,故苦、集法

T1821.026.0387a14
0387a15

智不治上修惑。又復已除自界怨已,能兼

T1821.026.0387a15
0387a16

對治他界怨故,由此類智無能治欲。故《正

T1821.026.0387a16
0387a17

理》云「要於自界所作已圓,方可兼為他界

T1821.026.0387a17
0387a18

所作。非諸類智己事成時,他事未成,有須

T1821.026.0387a18
0387a19

助義。故無類智治欲界法。」又《婆沙》一百

T1821.026.0387a19
0387a20

五十八云「問:若以滅、道法智,離色、無色界

T1821.026.0387a20
0387a21

修所斷染時,彼色、無色界修所斷法無漏離

T1821.026.0387a21
0387a22

繫得,為法智品攝?為類智品攝耶?若法智

T1821.026.0387a22
0387a23

品攝,此不應理。彼法及斷,類智所知故;若

T1821.026.0387a23
0387a24

類智品攝,亦不應理。彼斷及得,法智所證

T1821.026.0387a24
0387a25

故。有作是說:彼離繫得,類智品攝。問:豈不彼

T1821.026.0387a25
0387a26

斷及得法智所證耶?答:雖法智所證,而類

T1821.026.0387a26
0387a27

智所知故。有餘師說:彼無漏離繫得,法智品

T1821.026.0387a27
0387a28

攝。問:豈不彼法及斷,類智所知耶?答:雖類

T1821.026.0387a28
0387a29

智所知,而法智攝,法智所證故。評曰:此中初

T1821.026.0387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