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記

俱舍論記 · 唐 · 普光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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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婆沙》七十九,一說行相通心、心所,一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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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以一切法為性。評家行相以慧為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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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何故以不正義為難?解云:論主意樂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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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非以《婆沙》評家為量。「慧及諸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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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是所行」者,釋後兩句。心、心所法由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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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故皆是能行於境,一切有法皆是所行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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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由此三門至唯是所行」者,對辨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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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行相、能行、所行體有寬狹。慧是簡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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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行相,能取境故名能行,為他緣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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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行。餘心、心所能取境故是能行,為他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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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是所行,非簡擇故不名行相。諸餘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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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緣故名所行,不能取境故非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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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簡擇故非行相。若據通名行相,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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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所皆名行相。此據簡擇,唯慧非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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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論主前雖難殺,今還約宗明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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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辨十智至餘八通三界」者,此下第四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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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智。就中,一明性、地、依身;二明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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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智;三明十智相緣;四明十智緣境;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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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成就智;六約位辨修智。此即第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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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地、依身。結前生起。已辨十智差別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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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或已辨十智家行相差別。前解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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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後解別結。初句明性,次三句明依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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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頌明依身。「論曰至唯是善」者,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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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可知。「依地別者至三無色」者,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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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句。世俗智通依一切地。他心智唯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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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靜慮,不依餘地。故《正理》七十四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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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唯依四根本靜慮,不依近分、靜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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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此智所緣極微細故。謂依彼地道力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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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不能了達他相續中現在微細心、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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