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471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471b01
是因緣。借喻況彼方廣之理未曾有事。即是
T1851.001.0471b010471b02
喻經。若別分之。方廣之中。雖有因緣譬喻之
T1851.001.0471b020471b03
義。攝屬方廣。未曾有中。因緣譬喻。屬未曾
T1851.001.0471b030471b04
有。自斯以外。所有因緣譬喻言說。顯示一切
T1851.001.0471b040471b05
陰界入等諸法相者。判屬因緣譬喻經也。次
T1851.001.0471b050471b06
就因緣譬喻。二部相對。以辨通別之義。此二
T1851.001.0471b060471b07
相望。義有通別。而論之。於因緣中。亦有譬
T1851.001.0471b070471b08
喻。故涅槃中。解因緣義。莫輕小惡以為無
T1851.001.0471b080471b09
殃。水渧雖微。漸盈大器。水盈大器。即是譬
T1851.001.0471b090471b10
喻。成因緣經。譬喻之中。亦有因緣。如因現
T1851.001.0471b100471b11
在事相因緣而興喻況。是譬喻中因緣經也。
T1851.001.0471b110471b12
若別分之。因緣之中。設有譬喻。攝屬因緣。
T1851.001.0471b120471b13
譬喻之中。設有因緣。判屬譬喻。如佛制戒。因
T1851.001.0471b130471b14
於比丘犯過因緣起說義強。假令立喻。判屬
T1851.001.0471b140471b15
因緣。百喻經等。為使眾生因喻知法。縱因現
T1851.001.0471b150471b16
事而說譬喻。喻顯法強。判屬喻經。通別如是。
T1851.001.0471b160471b17
第五門中。言總別者。小乘法中初修多羅。亦
T1851.001.0471b170471b18
總亦別。統攝十二。莫不皆是一修多羅。是故
T1851.001.0471b180471b19
名總。就中隨義開分十一。餘所不收。還復攝
T1851.001.0471b190471b20
在修多羅中。是故名別。餘之十一。一向是別。
T1851.001.0471b200471b21
大乘法中修多羅部。望餘十一。義同前釋。方
T1851.001.0471b210471b22
廣望餘。亦總亦別。統攝十二為一方廣。是故
T1851.001.0471b220471b23
名總。於中開出餘之十一。餘所不收。還復攝
T1851.001.0471b230471b24
在方廣部中。是故名別。餘十一部。一向是別。
T1851.001.0471b240471b25
問曰。若使修多羅中統攝餘別。令修多羅具
T1851.001.0471b250471b26
餘別部。合為十二。就涅槃中開分四相。何
T1851.001.0471b260471b27
不總別合為五相。如是類難法門非一。釋言。
T1851.001.0471b270471b28
齊類亦得無傷。但經論中。彰法不同。不可一
T1851.001.0471b280471b29
類。云何不同。不同有六。一唯總門。如說一乘
T1851.001.0471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