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华严

華嚴經探玄記

華嚴經探玄記 · 唐 · 法藏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5, no.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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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外,設若救言心性雖一,然有善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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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熏習種子功能生果有別,所依心性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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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二,故無失也。今重難中有五對:初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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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依所依不相知故不成熏。此中業是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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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所依,離所無能,能不知所,故業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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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離能無所,所不知能,故心不知業。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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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知,何成熏習?熏習無故,豈得因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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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多報?此等相知約性力說,但無性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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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相知,非約情知。上約本識因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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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約果相,謂因果不相知。果謂異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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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具有二義:一能受報心,是本識種子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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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報相,是果報識。以種是果因,不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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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受不知報;以報是因果,不自果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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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受。既不相知,因果斯泯。心生種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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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安在?第三約新熏不相知。謂於此報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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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採納,則諸轉識以為能熏,不同受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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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集起,則第八識以為所熏。互無自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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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知。熏習既亡,一心云何能生種種?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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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云「不見藏住、不見熏習,是名菩薩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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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第四約親疎不相知。謂種子為因、所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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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為緣,以相待無性,謂不自不他不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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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親疎相盡,故不相知。因緣既離,心生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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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約境智不相知。智謂能知,即諸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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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法謂所知,即諸識相分。俱依一心,各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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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自體無矣,誰共相知?心境既亡,能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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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心生種種其義安在?又釋:境法是心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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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心;心託境生,故不知法。無有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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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能取心外境,是故俱不相知,相無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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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第二答中二:初一頌讚問勸聽,上半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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