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成唯识论再注释

成唯識論了義燈

成唯識論了義燈 · 唐 · 惠沼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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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少假,餘多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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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文如疏。今助一科總分為二,初破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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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照彼實等,非緣離識下,破現量得,依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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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中故作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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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又彼所執,地、水、火、風,應非有礙,實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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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身根所觸故等者。《要集》云:有說地、水、火、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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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極微,非現量得,子微已上是現量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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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順世及勝論中云:極微聚集足成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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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用果為,故知爾也。有釋:實等五句是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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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和合非現,故下破云:彼許實等現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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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理推徵尚非實有,況彼自許,和合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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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非現量得,而可實有,由此證知,父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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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亦現量得。有解云:今謂二微所生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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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非現量得。十句論說,三微所生子,方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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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下說麁色量德合,為故乃色根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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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今謂有釋為正,謂彼宗中不云色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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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方是現量境,有現量境,未必色根得。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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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有說引破順世中,多因極微,合應非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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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成根境,何用果為?由此證知:子微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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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色根境,父母非者,此破色根境,未說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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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引非色根境,證非現量得,於理太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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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詳此意。云有說:疎未悟至理,何者彼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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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論云:謂至實色等根,等合時有了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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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現量。既云根等合時有了相,生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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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量,明知子微已上方與根合,故子微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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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現量,是彼宗計,引下破順世等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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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果多分合故成麁,多因極微,合應非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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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成根境。意取多果合,故成麁為色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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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取此證子微已上是現量境。於何理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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