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论疏部 · 瑜伽师地论注疏

瑜伽論記

瑜伽論記 · 唐 · 遁倫集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2, no. 1828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39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39b01

薩不生地獄,何故言我若斷彼惡眾生命當

T1828.010.0539b01
0539b02

墮地獄耶?解云:此假說而論,據實不生,婬

T1828.010.0539b02
0539b03

戒中,出家菩薩一切不應行者,在家得行,出

T1828.010.0539b03
0539b04

家菩薩為護世間誹謗重故制而不許,妄語

T1828.010.0539b04
0539b05

中云為多有情解脫命難故說妄語。問曰:亦

T1828.010.0539b05
0539b06

有菩薩為自命難不依正所知境說於妄語,

T1828.010.0539b06
0539b07

何獨為他耶?論通云: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

T1828.010.0539b07
0539b08

有不依正所知境說於妄語。然今說為救有

T1828.010.0539b08
0539b09

情知而思擇,故說妄語。第三、明邪命法生起,

T1828.010.0539b09
0539b10

詭誑現異相。第四掉動。第五起見立論令厭

T1828.010.0539b10
0539b11

涅槃,於諸煩惱不應厭怖。第六菩薩自身能

T1828.010.0539b11
0539b12

發他人不信重,言不護不雪。第七應行梵罰

T1828.010.0539b12
0539b13

利物加行不行為犯。次明障忍有四,初釋打

T1828.010.0539b13
0539b14

罵不能安忍。第二於他有所侵犯,或自不為

T1828.010.0539b14
0539b15

彼疑侵犯,由慢不謝不雪。第三他侵來謝不

T1828.010.0539b15
0539b16

受名犯。第四於他懷忿堅持不捨。次明障精

T1828.010.0539b16
0539b17

進有三,初一染心御眾。第二懶惰懈怠耽睡

T1828.010.0539b17
0539b18

眠。第三勝心談說虛度時日。次明障定有三:

T1828.010.0539b18
0539b19

初為惰慢不求禪法。第二不除五蓋定障。第

T1828.010.0539b19
0539b20

三貪味靜慮。次明障慧有八。於中,前五約法,

T1828.010.0539b20
0539b21

後三就人。前五中,初一、起見立論不許學小。

T1828.010.0539b21
0539b22

第二學大未精捨大學小,基云:何故不云若

T1828.010.0539b22
0539b23

於菩薩藏已精粹究方學聲聞藏非是違犯

T1828.010.0539b23
0539b24

也?答曰:以菩薩但有日分三時學,未有於菩

T1828.010.0539b24
0539b25

薩已精碎究捨大學小義。故於次下,戒時總

T1828.010.0539b25
0539b26

開無犯,日分三時,上分修佛語,一分學外論,

T1828.010.0539b26
0539b27

即小乘與外論俱,下開中義等也。第三於佛

T1828.010.0539b27
0539b28

教未精研究而精研學異論,即外道論汎爾

T1828.010.0539b28
0539b29

俗書。第四越菩薩法,碎求異道,深心實翫,非

T1828.010.0539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