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 · 唐 · 良賁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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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極至此地皆永斷故。細現行相者,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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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執有生滅細相現行,能障此地妙無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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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二種,如《金光明》云,一者微細諸相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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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明,即是此中執有生者,謂取流轉細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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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二者作意欣樂無相無明,即是此中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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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者,謂取還滅細滅相故。由此二故,純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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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入此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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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等永斷,故於無相不專懃求,即於空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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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勝行,冥真俗境合本後智,少用功力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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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故。從此第二住地修行。於中分二:且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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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滅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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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住於滅定,起殊勝行,雖常寂滅,廣化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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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曰:住於滅定者,所得定也。《十地》第九云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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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定,餘論皆名滅盡定也。《大般若》云滅想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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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釋此名者,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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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滅盡。令身安和故亦名定。滅盡之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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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得名。出此體者,依彼所滅不恒行識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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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及恒行識有覆心所滅十二法種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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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依大小乘假實異故。明所依者,此定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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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心息想作意為先,初修之時必依有頂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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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無漏為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雖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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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頂,是無漏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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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所引發故。明得人者,三乘無學及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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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准在人中此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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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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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上二界亦得現前,如《大般若》三百五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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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摩訶薩師子頻申三摩地者,入初靜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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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往上,乃至滅想受定。彼復下入初靜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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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頻申定。若菩薩摩訶薩集散三摩地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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